一、全面的风险转移

    【通过该方案俱乐部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 当俱乐部训练设备(如各类器械、地垫、沙袋等)出现问题或是其他问题(地板湿滑、卫生间湿滑、装饰物坠落等),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时
    • 由于火灾及爆炸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时
    • 由于俱乐部教练员、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而导致会员受伤时
    • 当会员或家长的贵重物品有偿寄存在俱乐部遭到破坏、丢失时
    • 通过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俱乐部负责的所有赔付项目
    • 当俱乐部会员在场馆健身时发生了意外,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 由专业的中体保险经纪公司协助索赔并同保险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俱乐部无须再为投保时要准备的一大堆会员名单烦恼

       俱乐部无须再为索赔时与保险人的矛盾烦恼

       俱乐部无须再为难以与保险公司沟通烦恼

【保险方案】
                                       (表一)

 

保障范围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限额

每人赔偿限额

免赔额

意外保障

会员在场馆健身时的意外身故和残疾

30万

 

5万元

 

会员在场馆健身时的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

 

1万元

医疗100元

责任保障

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50万

10万

5万

财产500元

食品饮料责任

10万元

2000元

 

 

衣帽间责任

每次事故限额5000元

火灾爆炸责任

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

保险期限:一年。

食品饮料条款为可选择条款,附加食品饮料条款将加费:300元

 

二、合理的价格
不同类别场馆价格对应表                               (表二)

场馆面积(m2)

1000以下

1000-1500

1500-2000

2000-3000

3000-5000

一类(室内攀岩、极限运动、水上运动)

统保价(元)

5180

5590

6000

6470

6990

市场价(元)

6468

6986

7503

8085

8732

二类(武术类、大球类、室内冬季运动、游泳、器械健身)

统保价(元)

4780

5170

5550

5980

6460

市场价(元)

5980

6458

6936

7475

8073

三类(小球类、体育舞蹈、轮滑、航模、垂钓、高尔夫)

统保价(元)

4390

4750

5100

5490

5930

市场价(元)

5491

5930

6369

6864

7413

四类(形体舞蹈、台球、保龄球)

统保价(元)

4000

4320

4640

5000

5400

市场价(元)

5002

5402

5802

6253

6753

身场馆分类表                                (表三)

类别

健身项目

一类

室内攀岩
极限运动(无绳坠网、街头障碍、跳跳球、蹦床等)
水上运动(潜水等)

二类

武术类(跆拳道、空手道、截拳道、柔道、摔跤、剑道、合气道等)
大球类(足球、篮球、排球等)
室内冬季运动(滑冰等)
游泳和器械健身(跑步机、电动单车、器械力量练习等

三类

小球类(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壁球等)
体育舞蹈(艺术体操、健美操、街舞等)
轮滑、航模、垂钓、高尔夫等

四类

形体舞蹈(普拉提、肚皮舞、拉丁舞、国标舞、瑜伽等)
台球、保龄球等

   特别注明:保费按俱乐部所含的健身项目最高类风险等级来收取。
       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米的,保费另定。

 

【专业词汇备注】

  1. 赔偿限额:每个俱乐部全年最高赔偿总额
  2. 医疗损失免赔额:每次事故人身意外损失100元以上部分100%赔偿
  3. 财产损失免赔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500元以上部分100%赔偿
  4.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一次保险事故最高赔偿总额
  5.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一次保险事故每个受害人最高赔偿总额
  6. 第三者: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学员、学员家长、观众等人员

【高效的索赔协助】
  专业的理赔服务团队将为俱乐部所有索赔案件提供索赔协助服务,并全程跟踪索赔进程,以俱乐部利益为根本点与保险人协商谈判甚至诉讼,并承诺凡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索赔单据整理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促成保险人提供赔款。
服务团队:67162121-8201
直线电话:010—67185366
传  真:010-67184566
理赔专员:67162121-8052
我们是以俱乐部保障最大化为目标的保险经纪人,因此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方案有新的意见我们会为您从新设计合适的方案。

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07年

健身场馆综合保险说明
 

三、健身场馆综合保险之场馆公众责任保险说明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上述第(一)与第(二)项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三)项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于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
(六)烟熏、大气、上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三)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列。

第五条 下列属于其他险种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国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二〕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
(三)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
(四)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害责任。
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及第三者的停产、停业等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第六条 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在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保险单列明的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三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选用合格的人员并且使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的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状态。同时,应遵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已经发现的缺陷立即修复,并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
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辨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八条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
事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所含人身伤亡每人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九条 保险人根据以上第二条《保险责任》的规定对每次事故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损夫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书、损失清单、裁决书,由保险人认可的县级以上(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单证材料。

第二十一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二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请求索赔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事先有特别约定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本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附加条款:

 食品饮料责任:被保险俱乐部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衣帽间责任: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客人衣服或私人物品但不包括其中的贵重物品及现金;
 火灾爆炸责任: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属于保险责任。
 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被保险俱乐部场所内的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特别提示:
本方案无需健身场馆提供注册会员名单,场馆经营过程中新增或减少会员无需通知保险人,残疾依照伤残等级进行比例报销,意外医疗依照社保用药报销,100元免赔额之外,报销比例为100%。

  除外责任:1、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组织的竞技性、表演性体育活动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2、因非意外事故,由医院诊断为猝死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3、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

 

 无需附加保费的责任扩展
1 、火灾爆炸责任条款
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USD5,000,000.00)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款不变。
2 、广告牌装饰物责任条款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款不变。
3 、交叉责任条款
  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本公司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
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款不变。

  需附加保费的责任扩展:
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消费标准的食品或饮料。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款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元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

健身场馆综合保险的特别说明

1.保险合同构成
综合健身俱乐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本补充说明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说明为准。
2.保险责任补充条款
??? 本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武术训练、摔跤训练等在保单上列明的高风险运动时出现的意外伤害属于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补充条款
本保险合同中的团体意外险以不记名的方式来投保,保障的是被保俱乐部的合法在注册会员,且是唯一的指定地点的俱乐部会员。
本保险合同只保障被保险俱乐部会员在俱乐部营业场所内活动时的人身意外伤害,在俱乐部营业地场所外的责任除外。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组织的竞技性、表演性体育活动造成的人身伤害。
发生意外事故后,因非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员的其他人员对受害人处置不当造成的新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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